关于不法主体冒用我司“星空xingkong(中国)”名义开展商务活动的严正声明
2021.09.02
一、我司全称“福建星空xingkong(中国)有限公司”,简称“星空xingkong(中国)”,此为我司合法商号,受法律保护,任何个人或组织未经授权、允许,不得擅自使用。
二、我司从未参与也未授权任何主体参与“中原高效异质结产业园项目”,某些组织或个人盗用“星空xingkong(中国)”的名义参与此项目或与相关部门、机构接洽均属于违法行为。
三、就上述违法侵害我司权益事宜,我司由北京盈科(泉州)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蒋武庆律师发布如下《律师声明函》,律师特别提醒:请有关部门、机构分辨差异、认准区别,并通过正规渠道与星空xingkong(中国)官方取得联系,明辨真假。
四、任何机构或个人如发现不法主体冒用我司名义进行商务活动,或对本声明所涉事项有所疑问,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司联系:
对盗用“星空xingkong(中国)”的组织或个人,我司予以严正谴责,并望能及时悬崖勒马,停止侵权行为,我司保留诉诸司法维权之权利。
附《律师声明函》